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保障缴存人住房消费刚性需求,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效能,经研究,决定调整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政策和办理流程。
(相关资料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范围
商转公贷款业务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以长沙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有产权住房为限,以长沙市住房登记信息查询为准。
二、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途径
结合长沙市行政审批部门关于实行业务预约办理的要求,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实施网上预约制
1.预约渠道: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实名制预约。
2.预约方式:
每周五9:00 开放下一周工作日预约,职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时问段、管理部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职工凭预约记录、有效身份证件,在预约时间段前 10 分钟到达相应管理部等候办理。错过预约时间段不予受理。如因自身原因需取消预约,可在预约办理日前一个工作日取消。如预约成功未按时办理,10 日内不可再次预约.
3.预约地点:
职工所购住房在湘江新区、芙蓉、天心、开福雨花区行政区域的(以下简称“内五区”),可选择“内五区”任一管理部预约办理;职工所购住房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城的,按住房所在行政区域管理部预约办理省直分中心按照其已公布的服务网点进行预约。
三、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动态管理
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率(以下简称个贷率,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实时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当月个贷率达到 85%或 90%阑值时,次月 5日前中心向社会公布动态管理措施:
1.当个贷率在 85%以下,根据预约情况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2.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综合考虑中心业务受理和资金运行状况,对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实行网上预约申请办理);
3.当个贷率高于 90%()时,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
4.商转公业务暂缓后,个贷率下降至 85% (含)以下并持续6 个月,可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四、本通知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暂定有效期5年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参照执行。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向社会披露个贷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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